手续办理

沧州职院毕业生须知

2011年04月22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沧州职院毕业生须知
为使毕业生更好地了解就业手续的办理流程以及相关的就业政策,切实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与服务,招生就业处特制定《毕业生须知》,请每位毕业生认真阅读理解,按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去做,以便顺利地完成毕业和就业。
一、毕业生就业材料与证件:
1.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由毕业生、就业接收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它是开具就业报到证、办理人事接收手续的必需凭证(一式四份,毕业生本人留存、单位留存、学校留存、办理就业手续留存)。就业协议书复印、仿制无效,遗失不补,请妥善保管。
1)、在毕业当年515日前正式就业的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到单位隶属部门(单位主管人事局)加盖人事公章-->到学校加盖就业公章,并将就业协议书的第三和第四联在4月底5月初交到辅导员,由辅导员登记后统一交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才能办理相应的就业手续,其《报到证》开到接收单位的主管人事局。
2)在毕业当年515日以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其中河北生源毕业生《报到证》开到生源所在市人事局,非河北省生源毕业生《报到证》开到生源所在省、市毕业分配办公室。
3)、就业协议书盖章说明:
如果就业单位是县属单位,则先由用人单位盖章,再由该县劳动人事部门的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下简称毕分办)盖章,然后到该县上级市人事局毕分办盖章。
如果就业单位是市属单位,则先由用人单位盖章,再由该市人事局毕分办盖章;
如果就业单位是国有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则先由该单位盖章,再到市级人事部门盖章,且必须提供省人事厅统一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人事增员卡(办理报到证必用)
如果就业单位是省属单位,则先由用人单位盖章,再由其省级主管部门盖章,同时须有河北省省级大中专毕业生招录人员计划卡(办理报到证必用)
4)、协议书丢失的处理:
协议书丢失不补,可由用人单位出据接收毕业生证明(接收函),毕业生再持该证明到相关部门盖章(方法步骤同协议书),此证明作用与协议书相同。
2.就业推荐表:
就业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介绍毕业生在校各方面综合情况的证明材料。就业推荐表由毕业生自己填写,辅导员鉴定、审核并加盖系、就业指导中心公章,请毕业生慎重保管。
3.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就业登记表:
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就业登记表是学校全面准确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重要材料。对于灵活就业、合同就业或临时就业的毕业生,从学院网上(www.czvtc.cn首页--本站导航--点击招生就业就业信息网毕业生情况)下载并填好此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此表是毕业生回校领取就业报到证的重要凭证。
二、就业报到证的领取、改签、补办手续:
1就业报到证的领取:
毕业生本人持(1)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接收函》或灵活就业、合同就业登记表(2)毕业生跟踪调查表(毕业生本人填写)和毕业生用人单位反馈表(用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回学校辅导员处领取就业报到证。以上三张表从学院网上(www.czvtc.cn首页本站导航--点击招生就业就业信息网站内公告栏下载。
就业报到证是证明学生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已纳入就业派遣计划的重要凭证,毕业生凭此证到人事部门报到,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及户口迁移。就业报到证非常重要,请妥善保管。毕业生将《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归入本人档案。报到证有效期为两年。回生源地就业、异地灵活就业(就业单位不接受人事关系档案的)、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回生源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毕业生档案回生源地级市。
2、就业报到证的改签手续:
毕业后再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仍需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的改签手续。
1)、如果毕业生与生源地所属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本人凭已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可直接到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证》改签手续,毕业生凭改签后的《报到证》到接收单位报到;
2)、如果毕业生与非生源地所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需凭已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报到证》改签手续,毕业生凭改签后的《报到证》到单位报到。
毕业生在毕业当年12 31 日前,可持已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和原《报到证》回学校统一办理,1231日以后由毕业生本人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毕业生签订好了协议书后应立即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以免错过时机。
3、就业报到证的补办手续:
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丢失证明,然后到《河北日报》登报挂失,注明学校、姓名、专业、报到证号等,登报一个月后,凭样报和学校出据的报到证丢失证明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补办手续(毕业当年1231日前由学校集中办理)。
4、报到证改签与改派:
报到证改签:毕业生领到报到证时尚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报到证上的报到部门是生源地市级人社局,如果毕业生在非生源地签订就业协议书,则需持协议书和报到证到省人社厅毕分办办理改签手续,即重新填写报到地点就业单位所在地市级人事部门;此项事宜一般在毕业后两学年内办理;
报到证改派: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且报到证已派到就业单位,但由于工作变动需将报到证派到新的单位,须到省人社厅办理改派手续,即须改写新的报到单位。此项事宜原则在毕业后一学年内办理。
三、升学毕业生的相关手续办理:
参加专接本考试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1030日前确定是否升学,如果升学,将报到证退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退交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并上报升学数据库;如果就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收回毕业生的入学通知书、退学证明、个人申请(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章),留学校备查。毕业当年11月起不再受理升学毕业生转就业事宜,不再办理退学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
四、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1、一般流程: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迁户口到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到单位报到
毕业生在未落实就业单位前,凡愿将户口迁回生源地的,可在毕业后凭毕业证和户籍迁移证续,待落实工作后再凭已派遣的报到证将户籍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
2、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程序简介:
1)、凡在原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可持已签好的协议书,凭毕业证、户籍迁移证、报到证到市人社局毕分办办理报到证派遣和户籍落户证明,持落户证明报到证到单位所在地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将报到证交用人单位办理人事关系(报到证白联由单位装入本人档案)。
2)、在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应持已签好的协议书和报到证到省人社厅毕分办办理报到证改签手续,再持已改签好的报到证、户籍迁移证到单位所属市级人社局毕分办开据落户证明,持落户证明报到证到单位所在地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将报到证交用人单位办理人事关系(报到证白联由单位装入本人档案)。
五、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计划、西部计划等政策和报名通知:
有意想参加以上项目的毕业生,请随时关注学院网站(www.czvtc.cn首页本站导航--点击招生就业就业信息网站内公告栏)获取相关信息。
六、毕业生档案的作用及去向:
1.档案的作用:毕业生档案是毕业生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的文字记载材料。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是就业后评定身份、职称、出国、升学等手续办理的凭据。
2.毕业后档案去向:
1)回生源地就业、灵活就业、出国出境、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转至生源地人社局。
27月份以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转至就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
七、毕业证:         
1毕业证的发放和使用:
毕业证是毕业生合法学历证书,由教育部统一监制发放。毕业证于每年七月份由学院发放给已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毕业证只发一次,丢失不补。
2.毕业证丢失补办程序:
毕业证书遗失后,不能补发,但可向学院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需补办毕业证明书者,由本人持身份证,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需备齐如下材料:
1)由学生本人按要求填写《核发毕业证明书登记表》;
2)加盖学校学籍管理或招生部门公章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4)省级以上日报刊登的,包括学校名称、专业名称、毕业年限、学历层次、姓名和毕业证书编号等基本信息的遗失作废声明。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同时注销其原发毕业证书。
3、说明:
1)毕业证明书统一使用省教育厅提供的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校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编号规则为:编号共计12位,1-5位为学校代码,6-9位为补办年份,10-12位为补办顺序号。
2)每年1月份,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到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办理。
3)毕业证明书是为丢失毕业证书的人员补办的与毕业证书享有同等效力的学历证明,可与原毕业证书等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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