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取得课程成绩评价依据的紧急通知
各位老师:
本学期已过多半,请老师们尽快取得您所任课程评价的学生情况依据,并注意以下三点:
1.包括星期六课程在内所有课程均须取得课程评价标准规定的各项评价依据,并按新标准总评成绩;
2.各项依据须齐全,即提问讨论综合评价、抽查作业2次平均、测验2-3次(考试、考查)、实践报告(工单、实习、实训、实验)平均、操作质量(过程、结果)平均、考勤、学习态度等缺一不可;
3.请在系网站或群共享下载新格式按班级的记分册空表,期末向系递交新格式记分册(EXCEL电子档)、在教务系统成绩登录总成绩。
请互转周知。
电气工程系
201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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