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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实验(训)室安全检查制度(修订稿)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各实验(训)室做好安全工作,保证有一个安全、整洁的实验(训)环境,保护实验(训)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学院资产不受损失,特制定实验(训)室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条  安全检查采取多种检查形式相结合的原则,包括学院大检查、季节性检查、假期前检查、假期巡查、日常检查和抽查。

学院大检查:按照学院的安排,由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学院安全大检查中的实验(训)室专项检查。

季节性检查:根据季节性特点,由学院安全工作处、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有重点的进行安全检查。

假期前检查:每年的寒、暑假前,由主管院长带队对各实验(训)室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假期巡查:暑假、寒假期间,各系安排相关实验员对实验(训)室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避免事故的发生。

日常检查与抽查:各实训中心组织人员经常性的对实验(训)室进行检查和抽查,对用火、用电、用水、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实验(训)室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条  各种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必须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令其纠正。

第四条  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下发《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责任部门、责任人、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限期整改。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分别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

第五条  安全工作处、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整改部门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对整改项目进行复查。

第六条  实训基地管理办公室成立实验(训)室安全检查小组,经常性地对所属实验(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