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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官的境界——记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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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为着崇高理想,长期坚守着自己的信仰,为此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人生境界?为把理想付诸实施,克服困难,顶住压力,他又是何等的坚强?在这样的努力中,他快乐吗?

  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方工就是这样一位有着崇高的理想,为之奋斗,并享受着精神上的愉悦和快乐的人。

  方工其人

  方工,今年51岁,他身材瘦削,面庞清癯,神色从容,言语和缓,和他打交道的人可以从他的言行中感到他的沉静和大气。正是这样一个身材瘦削的人,从事检察工作23年,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参与和主办了近3000件刑事案件的审查和起诉,无一错案。他挑重担,打硬仗,出色完成了对成克杰、李纪周、朱小华等一批贪官的起诉工作,他承办了新刑法实施后,全国第一例“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受到党和人民的高度评价。他多次立功受奖,被称为“北京第一公诉人”。

  方工出生在一个军人的家庭,4个月大时,被双双奔赴抗美援朝前线的父母寄养在河北农村的老乡家。父亲给了方工一个好名字,希望他成为工人阶级的好儿郎。

  读到初中二年级时,赶上了“文化大革命”。在那段动乱的岁月里,不论是下乡、参军,还是复员后在北京的一家工厂工作,方工却是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在他的身后,留下了一串串扎实的足迹。

  1972年,他在军队里入党。1978年底,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的时候,他被抽调到检察院当一名书记员。方工走上检察工作岗位时,已经是28岁的人了,从一名工人转为一名政法工作者,他对自己有着明确的要求: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当一名合格的执法者!为了实现这样的理想,方工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汗水。

  如今,他已经是一分院的副检察长。从事检察工作23年来,不论是承担中央直接交办的大案要案,还是本院自行侦查案件的审查起诉,他都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他先后被荣记一等功4次,获得“北京市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章”、“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光荣称号,去年12月,他当选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

  他的理想是为党和人民用好权

  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方工对手中的权力认识很清楚:我们党是执政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党通过制定实施宪法和法律来体现国家意志,自己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手中的权力实际上是党和人民的权力。

  为党和人民用好权,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就是这名共和国执法者追求的理想。

  按照规定,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主要职责是对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和起诉。也就是说,这里的检察官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有时是“案子一进门,两头都托人”,查办一起案子,检察官会面临来自各方面的请托和拉拢腐蚀,这些人大多是办案人的亲戚、朋友,也有可能是有权有势的人。

  方工对此早已心中有数:任他是谁,都要以法律为准绳!自己手中的执法权,事关党的形象,事关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对党和人民要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绝对没有以权谋私的权力!”

  方工在主管二审案件时,一个基层检察院查办一起案件,认定被告人诈骗人民币28万元,以涉嫌诈骗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然而,一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此案作了无罪判决。基层检察院提出抗诉,一分院负责审查决定是否支持抗诉。当时,承办人审查后提出同意一审判决,拟撤回抗诉的意见,并得到承办部门的一致同意。意见报到方工那里审批时,恰好某位领导打来电话找到方工,让他放弃抗诉。放下电话,方工再次仔细审查卷宗,并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发现该案的被告人确实构成了诈骗罪的基本要素,证据确凿。一时方工无语,内心思绪翻腾:此案既有一审法院的判决,又有承办人和部门的意见,程序合法,不批准抗诉谁都说不出什么,还能照顾到老领导的面子。可是,既然看出了问题,如果因为自己的患得患失,不能公正执法,说轻了是私心,说重了就是渎职。结果是他坚决支持抗诉!该案经二审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犯有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方工有句话说得好:“法律并非无情,恰恰最有情,因为它维护的是全社会的正常秩序,体现的是人民大众的共同利益,所以,私情再深,私谊再厚,也大不过公义!”

  谈案件只能在办公室,这是他的规矩,谁也不能例外。一次,他的一位身居要职的老同学的儿子犯了罪,正好是由方工主管这个案子。老同学要请方工到外面“坐坐”。方工明白他的用意,诚恳地对同学说:“咱们是老同学,我完全理解你现在的心情,但法律有规定,不准私下会见当事人的亲属,我可以在办公室里听取你的意见,希望你能体谅我。”这位老同学只好到方工的办公室找了几次,但最终还是因为提不出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这起案子还是被依法提起了公诉。

  方工在办案中执着追求自己的理想,人情撼不动,钱物更不放在他的眼中。有一天,一位局级干部上门找方工,想让方工为自己犯罪的孩子办理一个取保候审手续。他将一个沉甸甸的礼品盒摆到方工面前,悄声说:“这是一点小心意,请收下。”方工严肃地批评道:“我们办案凭的是法律和证据,谁请托说情都没有用,更不允许送礼。请你把东西拿回去!”来人吃了个闭门羹,只得拎着礼品盒离去。

  有人说,案子到了方工手上,谁也别想说情。也有人说,方工是个“苦行僧”,在孤独地行走。在方工心里,什么样的诱惑也撼不动他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让党和人民满意的信念。

  也正因为这一点,方工能够长期地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党和人民也更加信任方工,十几年时间里,方工身上的担子越挑越沉了,责任越来越大,北京市检察机关每当受领大案、要案任务时,领导首先就会想到让他领军办案。

  他的努力使实现理想成为可能

  从入党那时起,方工就认准一个朴素的道理:只有把为人民服务的远大理想,自觉地融入自己的本职工作,才算是真正的共产党员。

  当年,刚走进检察院的方工只是一名初中文化程度的书记员,他十分珍惜这份工作,每件事都做的认认真真,一丝不苟。但是,不熟悉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匮乏,成了方工工作中最大的障碍,于是,他下定决心,边工作,边学习,尽快补上这一课。

  1980年,方工和他年轻的同事们一起参加了夜大法律专业大专班的学习。他每周3次,骑着自行车往返一个多小时去上课,直到晚上9点多钟,夜色沉沉中赶回家中,匆匆看过襁褓中的儿子,他就会一头扎进法律的世界里。风雨无阻的4年,法律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拿到了手中,他也逐渐成为处里的业务尖子。7年时间里,他由书记员、检察员被提拔为一分院自侦案件审查起诉处的副处长,又过了6年,他升任处长,并被同事们称赞为“第一公诉人”。

  职务变了,方工仍然是处里最勤奋的人。他在取得了大专学历的基础上,又参加了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本科班和研究生班的学习。他醉心于读书,直到今天,每天还要坚持抽出两个小时的业余时间学习。他曾给自己算过一笔账:每天用上下班的途中,睡觉前的两个小时来读书,一年下来,可以读五六十本。他在办公室里放着30多本自己剪贴的学习资料,内容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学等,同事们办案遇到问题,经常会到方工这里来查阅他的“宝典”。

  方工是个有心人,他把自己在实践中摸索和总结出来的经验都用心地记下来,20多年来,他把自己办理过的案件的起诉书、公诉词、判决书等,全部装订成册,保存至今。他还把自己起草和审批案件的法律文书中出现过的错别字及语法修辞错误,详细修改,逐一对照摘抄出来,警示自己和下属。

  方工正是用他坚持不懈的努力,把自己锻造成一名优秀的公诉人。

  2000年,方工率几名精兵强将,承担了成克杰与情妇李平受贿近4000万元的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

  提审过程中,成克杰时常一把鼻涕一把泪,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个苦孩子出身,“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有些年轻的办案人员觉得他认罪态度不错,看样子公开庭审时出不了什么大事儿了。

  “大家一定不要被眼前的伪装所麻痹。”方工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及时提醒大家,如果成克杰真能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考虑,他还会几百万、几千万的收受贿赂吗?贪污腐败分子从来都是想怎样先保护自己,一定要认清这些人的真面目。

  果不其然,在公开庭审时,成克杰推翻了以前所有的口供,对自己以往承认有罪的交代和供述,成克杰矢口否认对同案犯李平的证言,成克杰辩称那是“胡说八道”。

  突然出现的情况出乎当庭很多人的意料,方工却早就成竹在胸:“一、成克杰与李平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成克杰与李平二人的供述,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二、成克杰与李平有犯罪预谋,形成了共同的犯罪故意,以下事实请法庭注意……三、成克杰与李平的共同犯罪有明确的分工、合作。李平找项目要好处费,将对方的要求告诉成克杰,成克杰予以办理,李平联系并收取好处费。四、谁收钱并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故意……”

  谎言就是谎言,再狡猾的辩解也是苍白的。面对检察官无可挑剔的指控,成克杰也觉得再怎么说也没有用了。

  他的追求是司法公正

  实现司法公正,是方工20多年来一直追求的目标。他认为,公正是一切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是检察官职责的永恒主题,更是党和人民对检察官的根本要求和期望。他常用一位法学家的话警示自己:犯罪好比污染了的水流,司法不公则好比污染了的水源,不公正的司法甚于10次犯罪。

  方工坚守着一个办案原则:不放过一个坏人,但也决不冤枉一个好人,要把每一个案子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从1999年8月到2000年8月间,在北京的多处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发生了“打闷棍”抢劫案。经过公安机关的艰苦侦查,2000年8月底,轰动京城的“打闷棍案”终于告破。焦文军等两名前后作案100余起、涉及12条无辜生命的疑犯终于落入法网。

  案件依照法律程序到了第一分院。公诉一处检察官们连夜工作,完成了起诉焦文军等人的起诉意见书。经过调查核实,焦文军承认自己及与他人合伙共作案100起。但承办人发现,案卷中记载:焦文军的同伙供认,有一次持枪抢劫时有焦文军参与。但是在提讯焦文军时,他矢口否认曾参与了这起抢劫案。而且,这次作案时用的一把枪至今也没有找到。对于这样一起重大事实的遗漏,承办人认为应当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加以认定。但也有的同志认为,100起作案事实清楚、证据详实,焦文军死刑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就是少一起也不会影响案件性质。

  案卷报到了方工那里。翻阅着厚厚一摞的卷宗,方工果断地支持了承办人的意见。他说:“虽然焦文军罪行累累,但也决不能漏掉一起,这是对法律负责,更是司法公正的体现,一定要查清这起作案到底属实不属实。建议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方工的口气显得不容置疑。

  一个星期后,公安机关终于从焦文军的老家找到了那支作案时用的枪。法院最后认定了焦文军作案101起,依法判处其死刑。

  在同事印象中的方工斯文谦和,但是,他也有“金刚怒目”的时候。曾有位承办人在办理案件时,违反了办案制度,没有及时释放被告人。方工知道后,气得拍了桌子,他立刻把承办人叫来,严声质问:“如果在押的是你的亲人,你还能这样做吗?”在督促承办人放人后,他语重心长地对大家说:“依法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法律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才能保证司法公正。”

  一名年轻检察官至今还记得进院时方工对他说的话:一个检察官,就要忠诚于自己的神圣职责,尊重法律和事实,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公正是执法的灵魂。

  一起抢劫杀人案马上就要起诉了。就在这时,抢劫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突然申辩,说他作案时还不满18周岁,现在的年龄是当初为了早点上学通过关系改的。

  人命关天。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犯罪时不满18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如果他说的是实情,判决结果会截然不同。方工指示,一定要查清楚再起诉,人头落地决非小事。

  于是,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几次到嫌疑人的老家核实他出生的真正日期,经过多方面查证和相互印证,最后确认该嫌疑人的申辩的确属实。命,保住了。

  有人评价方工主办和审查案件时像一把“尺子”,一分一毫地去与法律对准。不久前,方工主管的一个起诉部门向方工报批一起涉案9人、17起犯罪事实的抢劫、绑架案,仅结案报告就有70多页,起诉书也有14页。把所有材料递交给方工时,书记员心里想,这么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方检这几天忙着开会,时间紧张,应该不会仔细看了吧。谁知,两天后从方工那里拿回案件材料,14页的起诉书上每页都有补充、删改,有些内容还涉及到具体细节,详尽而准确。书记员很吃惊:这可是20多本卷宗、几百页的口供、90多份证人证言和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方检一处一处地核实细节,得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啊!

  就是这样,一名书记员领悟了方工的精神!

  正是这样,方工一步步迈向自己追求的目标!

  党性使他多情又无情

  方工的妻子叫牛凤琴,两人是在工厂当工人时相恋并结婚的,夫妻之间的感情很深。牛凤琴跟了丈夫20多年,从没有沾过老方一点光。

  方工当了副检察长以后,单位给他配了车。一个下着大雨的早晨,方工刚上了接他的汽车,妻子就追了出来,想搭顺路车上医院。牛凤琴知道丈夫的脾气,她一手举着伞,一手比划着对方工说:“路不远,只要稍微绕一下。”方工摇下车窗,小声说:“你还是去坐公共汽车吧。”看着牛凤琴尴尬地站在雨里,司机插了话:“方检,路不远,就让嫂子上来吧。”方工摆摆手让司机开车。看着站在雨中的方嫂,司机对方工说:“下这么大的雨,你让嫂子怎么走呀。我不管你对我有什么看法,就是明天你不让我给你开车了,我也得送嫂子一段。”说着,他猛地推开了车门,说:“嫂子,上来。”妻子没有上车。她轻轻关上车门,对方工说:“我不为难你了,你们走吧。”明事理的妻子目送车辆远去……

  1999年,牛凤琴所在的单位减员,45岁以上的女工一律“内退”,当时牛凤琴还不到45岁,但厂里还是动员她退下来。回家后,牛凤琴哭着让丈夫去找单位的领导说说:“我嫁给你这么多年,从来没让你帮我办过什么大事,这次你非得帮我去找厂里的领导不可,说什么也不能让我内退。你是副检察长,又和我们厂的领导那么熟,他们一定会给你面子的!”方工让妻子平静下来,轻声说道:“你说的不错,我可以去找厂子的领导,他们也可能会给我这个面子。但是,我作为党员,作为党的一名领导干部就不能去,这不是我不关心你,而是厂子里肯定也有他们的难处。企业改制是工厂的大事,内退的也不是你一个人,就是帮你把这事办下来,你也就是晚退一年半载,我们会让人戳脊梁骨的。”

  妻子被方工说服了,但不到45岁就失去工作是很痛苦的,在内退后的很长时间里,牛凤琴都觉得委屈,心情很不好,有半年时间经常整夜睡不着觉。看到妻子这样,方工也很心疼,陪妻子散心,给她讲道理,可就是妻子最期望于他帮着找一个工作的问题上,方工就是不吐口。妻子知道他是不愿因为自家的事情,请人帮忙,给别人留下找他办案的机会。有一次,一位当律师的朋友答应为牛凤琴找一份在律师事务所接听电话的轻闲工作,这事被方工一口拒绝,他对妻子说:“律师事务所,你不能去。今天人家帮我们的忙,明天人家在案子上有事找我,我怎么办?”后来,妻子在社区通过竞聘,在街道居委会干了一份工作。

  1997年11月,就在方工被任命为副检察长的当天,牛凤琴准备了一桌好饭,打算好好庆祝一下。方工回到家,一看到喜气洋洋的气氛,就知道妻子是为自己的升迁高兴。他顺手把门一关,对妻子说:“这门一关,就把我那个‘长’字关到门外了!”

  方工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们能说方工无情吗?他会和妻子在闲暇时间挤长途公共汽车到北京近郊看山,戏水;他会在妻子不注意时,悄悄地把妻子爱吃的零食放在她的包里;他会在下班后,系起围裙,围在妻子的身边打打下手;他会让妻子熬一锅绿豆粥,送给在烈日下劳作的打工者……可是,他自己所严格遵守的党的纪律,不会在妻子身上失效。

  方工克己奉公,遵守党的原则,坚持党性,在单位也是出了名的。他不允许个人占公家一点便宜,他说,我们都是国家供养的,拿着国家的俸禄,是党和人民给予我们衣食不愁的小康生活,在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上,相比许多群众,我们已然很优越,没有理由再做非分之想,甚至有不当之举。方工在单位承担的业务量很大,加班加点是他的家常便饭。从小身体就不太好的他,曾因连续发烧好几天还坚持工作,最终昏倒在上班路上,被路人唤起。在办理李昌等“法轮功”人员的案件时,为了保证起诉时间,他发着高烧连续工作一个星期,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为了工作方工可以命都不要,但是他的这种付出却不要组织的一点特殊待遇。在一次参加市人事局安排的体检中,有一个检查癌症的项目属于自费,要收费几百元。如果在体检中让医生把这笔费用开在正常的费用里,方工回机关就可以全部报销,谁也看不出什么。但是方工二话没说,自己老老实实地交了费才做了这项检查。方工能够熟练地使用电脑,又喜欢读书和写作,有时在用电脑写完稿子后要在单位把稿子打印出来。为了不占公家几张打印纸的便宜,他用发表文章之后的稿费,不断往单位买打印纸,供自己和大家用。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方工对群众充满感情。他曾经写过这样一段话:“我是普通人,也有朋友,也重感情,也希望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但是,我不会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去换取私情,苟取私利。如果我谋取非分的利益,就是对党的背叛!如果我怕得罪人,就势必得罪人民!”他对下级,从不摆架子,从不搞拉拉扯扯;对群众的涉案来信来访,只要是他负责范围内的,他都要亲自处理,即便是不属于他分内的事情,只要群众需要,他都会尽力去做。第一分院曾经组织对本院干部的“背靠背”评议,全院干部都对方工写下了清正廉洁的评价。

  方工手里有权,但是权姓“党”、姓“民”,从不用来为自己谋私利。他的妻妹离婚后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很让人同情。妻妹的前夫到外地出车因车祸去世。如果能拿到公安机关开具的死亡证明,妻妹的孩子就能领取到最低生活保障金。妻妹请当副检察长的姐夫帮忙,方工也确实和当地公安局的领导很熟。但是他和爱人两次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到当地派出所反映情况,请求帮助。事情办完,派出所的同志也不知道方工是什么身份。

  这就是方工,一个时刻坚持党性、遵守党的纪律的优秀共产党员。

  精神的愉悦靠党性保证

  方工的工资花得不多,因为他没有什么额外开销,和妻子结婚时的家具使用到今;他的生活轨迹是两点一线:单位和家,在谢绝外面的应酬后,每天回家和亲人聚在一起吃饭是他的享受;他工作很累,加班加点成为生活的常态,休息的时候,他最想躺在床上,静心看上半天书;他可以把高级的毛料西服捐给灾区,自己一年四季穿着检察官的普通制服……身为检察官的方工在这个物质丰富的世界里,过着一种简单的生活。

  可是方工所拥有高尚而丰富的精神世界是很多人所没有的。方工长期不懈地坚持一名共产党员的信仰,严格恪守人民检察官的职责,这些让他感受到战胜自我的快乐,感受到摆脱低级趣味的崇高,他因此变得从容,内心更加坚强!他欣慰地说过:“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心灵会感到愉悦,那种感受的美好,既可以意会,又可以言传。但,不是任谁都配享受这种心灵的愉悦,至少利欲熏心的人,比如贪官就不配……”

  方工把自己的快乐源泉和自己纯洁的党性完美地结合,在遵守党的纪律下,他得到美妙的精神升华!

  方工曾经这样描写心中理想的检察官:他鄙视碌碌无为,更唾弃狗苟蝇营,他与追求享乐、惟利是图、腐朽没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格格不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于他不再仅仅是传诵千古的文学佳句,而真正成为情动于衷的人生铭言。他工作艰辛,换来的是生活内容的充实丰富和精神世界的宁静和谐,在净化社会的同时,也升华着自己的品格。

  方工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杰出代表,作为公正执法的楷模,把自己的一切,依附于国家和人民的前途命运,把自己对国家和人民的一腔热忱,倾注在本职工作中。我们的国家正因为有大量方工这样的优秀执法者,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大步向前迈进!


作者: 录入者:刘娜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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