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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天地

早操管理办法

   为使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学院统一要求我系学生必须参加早操。为进一步规范早操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早操时间:6:40集合完毕,开始跑操。

   二、女生在前男生在后呈四列纵队,按学院统一指定路线跑操。体委在队列左侧带队。

   三、除病事假人员外其他人员全部参加早操。

   四、因个人身体原因长期不能参加早操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需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可批准见习早操(6:40前到达现场)。

   五、因身体偶发不适,不能正常跑操者可以到现场见习,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

   六、肢体有明显疾患者可以不参加早操。

   七、病事假一般应提前获准,因特殊情况早晨突发疾病不能参加早操中者可以事后补假。此类情况男生一月内不超过1次,女生不超过2次。超出者按旷操论处。

   八、病事假请假条需由班干部带到跑操现场核对,提供不了假条者按疑似旷操事后核实,由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

   九、没有获准早操见习,也提供不出病事假条,站在原地不参加跑操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扣班级量化管理分2分。屡教不改者视为妨碍集体活动秩序,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十、对于跑操中途不听指挥停跑或不按规定路线绕道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扣量化管理分2分。屡教不改者视为妨碍集体活动秩序,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十一、超过6:40到达场地者视为出操迟到,加跑一圈。

   十二、对于旷操者,当日上午大课间自觉到学院南门北侧环形绿地跑两圈算作补操不做处理。

   十三、对于经常旷操,累计其他违纪记录,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十四、对于受警告处分的学生如在一学期内正常出操、规范跑操,且没有其他违纪情况可以免除该处分。对于受严重警告处分及以上处分者可以降低处分等级。

   十五、对于队列整齐、口号响亮、出勤率(含见习人员)达到95%以上,无旷操记录、无扰乱者(含出操不跑操者、迟到者),保持以上良好状态持续一周的班级给予该班加量化管理分30分全系通报表扬。

   十六、由于受场地所限我系实行早操轮跑制,即隔一周跑一周。

   十七、每天有学生会和值班老师对跑操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十八、遇恶劣天气经系书记批准可以不出操。

   十九、每月的升旗仪式当日不出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