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服务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第八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08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市直各部门干部(人事)科,市属企业、市属高校党委组织部,驻沧单位干部(人事)科:

按照省委组织部通知精神,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做好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把握原则要求

1.突出爱国奉献要求。紧扣全国、省组织工作会议关于“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优秀人才”及强化政治引领、政治吸纳的时代要求,以打造靠得住、有本事的优秀专家队伍为目标导向,各用

人单位党组织要对推荐人选的政治品质、道德操守、科研诚信等进行专项审核把关,压实用人单位推荐评价主体责任。

2.对接服务省委重大战略。紧密对接省委“3689”决策部署特别是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转型升级等重大战略实施对各方面人才的需求,落实优秀专家功能定位,着力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推荐选拔一批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科技人才,从各类企业实体中推荐选拔一批直接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的科技领军人才,从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推荐选拔一批带领乡村振兴的科技服务实用型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加快推进重大战略实施汇聚更多创新创造力量。

3.科学评价激励人才。坚持把中央、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的新精神新要求全面落实到此次选拔的申报推荐、综合评审、社会公示等各个环节,重点把握好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突出代表作评价,突出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突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培养,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注重考察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等方面的要求,形成通过科学评价选出过硬人才、实施正向激励的良好导向。

4.将公平公正贯穿始终。紧紧围绕对接中心大局,让社会认可、人才满意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把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贯穿始终,做到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申报推荐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严格执行标准条件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对省管优秀专家选拔条件提出的科研成果奖项和工作业绩贡献两个方面15条具体要求(见附件1),是省管优秀专家人选申报推荐的具体标准和基本条件,各地、各单位要以上述四条原则要求作为基本遵循进行重点把握,在此基础上,全面准确落实好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作为申报推荐对象。

申报推荐名额不作统一规定,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省管优秀专家的层次定位,以及以往入选规模情况,认真审核把关,不降格以求,确保申报推荐人选的质量。特别是同一单位有多位申报人选时,本单位要对人选的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衡量,确保优中荐优。

三、扎实做好推荐工作

1.推荐组织分工与程序。人选申报推荐组织工作由各地组织部门、市直各部门干部(人事)科负责,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对本地、本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进行部署组织,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审核上报。人选所在单位要对申报对象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将人选情况进行内部公示,并召开相应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

非公有制单位专家的动员申报和组织推荐工作由所在地组织部门负责。驻沧单位可根据冀发〔2006〕11号文件规定自愿组织报名,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呈报。

两名以上“两院”院士和五名以上省管优秀专家可直接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名推荐一名人选,并填写《“两院”院士、省管优秀专家联名推荐人选情况表》(见附件4)。

2.组织考察。在基层申报推荐的基础上,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推荐工作组织分工对人选进行考察,对人选情况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按照这次选拔规定的条件,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对同意推荐的人选形成综合考察报告。

3.审核呈报。各地、各部门对拟推荐的人选,须经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后,以县委或单位党委(党组)名义呈报。

四、规范填报有关材料

1.考察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报告,内容包括部署申报、组织考察、审核研究等组织申报过程和人选推荐意见等情况,加盖党委(党组)公章;(2)综合考察报告,内容包括每位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重要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每位人选情况不超过800字,附电子版;(3)申报第八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A3纸横向打印,一式四份,附电子版)。

2.申报推荐表。《第八批省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单独装订,一式四份, 附电子版),申报人要按推荐表填写说明逐项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所在单位和推荐部门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

3.附件材料。单独装订,一式四份,每份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2)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3)申报表中列举的个人获奖、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申报表中列举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5)申报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6)申报表中所列其它有关重要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送材料时,需报送上述三类纸质申报材料、有关电子文档,及附件所附证明材料原件,原件经省委人才办审核后退回。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管优秀专家是代表全省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最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其队伍建设是创新型河北战略实施的重要人才支撑项目。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管优秀专家在推动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步伐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的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各项要求及申报时限,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广泛宣传发动,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把关,确保按时高质完成申报推荐的各项工作。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批推荐资格。

请于2018年10月17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联系电话:2160102  2178129

网络查询及表格下载:河北人才网(www.hbrc.cn)或公共邮箱czrc2160102@163.com(密码cz2160102)

 

 

附件:1.《省管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第八批省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表》

3.《申报第八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4.《“两院”院士、省管优秀专家联名推荐人选情况

   表》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2018年9月30日

 

 

 

 

 

 

 

 

 

 

 

 

 

 

 

 

附件1:

省管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省管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专业技术上拔尖,在学术和技术界有较高声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同时,还应是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科研成果奖项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2.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及一等奖(前5名);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4名);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

3.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4.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1名)。

二、工作业绩和贡献

5.在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学术水平被公认居国内领先地位,研究成果有创见性、前瞻性或对发展新兴学科有重要贡献,获得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6.在国内同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学术造诣深,出版的专著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在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学术刊物上被收录论文5篇以上。

7.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或国家教学名师奖)。

8.长期在农业、水利、环保、交通、电力、冶金、化工、机械、建筑、勘探、矿业等工程技术行业工作,在主持承担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建设中,解决了重大理论和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国家勘察设计大师”称号或国家级优秀工程奖(金奖前2名、银奖第1名)、国家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9.在医疗卫生领域,技术精湛,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得到国内同行认可,总结出了一套有效办法,对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和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10.长期在生产第一线工作,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解决了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11.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积累了成套的行之有效、受到国内同行公认的现代经营管理经验,推动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连续五年在国内同行业位居领先地位,本人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

12.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翻译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了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13.在文学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为弘扬民族文化、建设先进文化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国内外有较高声誉,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前2名)或文化部文华奖(第1名)或全国美术展金银奖(独创作品)等各专业领域全国最高奖项。

14.在体育教练和体育科研工作中,形成独创性理论,直接执训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世界杯赛、世界锦标赛中获得一枚银牌以上奖牌或在亚运会、亚洲杯、亚洲锦标赛上获得一枚以上金牌。

15.在其它行业做出突出贡献,达到上述水平的。

省管优秀专家的选拔在全省的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冀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进行。公务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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