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06月19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我院2018年根据专业建设需要,采取选聘方式招聘聘任制专任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及方法

1、选聘范围。《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实施“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通知》规定的55所院校或其他部分211、985院校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紧缺专业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特殊专业人才。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往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条件适当放宽。

2、选聘方法。选聘工作采取到人才培养单位选人或寻聘的方式,确定应聘人选。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测评、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拟选聘专任教师20名。专业为汽车相关专业(车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学前教育学、心理学、音乐学、舞蹈学、音乐与舞蹈学)、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伦理学)。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选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同时提供就业报到证或签署意见的毕业就业协议书。请将相关材料拍照后发到电子邮箱,报名时间截至2018年7月2日。

2.测评、考核。

采取面试、座谈、提问和成果展示方式,根据招聘专业组成专家组进行测评、考核。

3. 体检、考察。

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测评考核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博士研究生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入职手续纳入总量管理,硕士研究生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317-2128536

传真: 0317-2128536;电子邮箱: czvtcrsc@163.com

 

附件沧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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