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采风

宁波苏州青岛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的调研报告

2016年06月14日 浏览量: 来源: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作者: 李进

  职业教育是面向产业,直接为区域经济与行业经济服务的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生命线。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障,校企合作也需要法律的支撑。宁波市、苏州市、青岛市为了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能力,先后制定了各自的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分别是《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2009年3月1日生效)、 《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2014年9月1日生效)、《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2015年11月1日)。

  宁波、苏州、青岛都是区域经济与职业教育协同发展较好的地区,三个地区的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既是对以往经验的总结升华,也是对今后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规范与指引。为了掌握这三部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效果,尤其是《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的实施效果(该条例实施时间较长),本课题组通过重点访谈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实证调研。2016年1月份、2月份课题组陆续对宁波、苏州、青岛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部分职业院校、部分行业组织、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了重点访谈与问卷调查,主要了解这三部地方性法规中重点和难点的实施效果,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行业组织办学功能的发挥、校企合作专项资金的落实与使用、校企合作实训基地的建设、职业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校企联合科技开发等,具体总结如下:

  一、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建立

  职业教育是一种跨界的教育,需要组建跨界的组织协调机构。《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第六条、《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第五条、《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第四条,都提出了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宁波市和苏州市分别建立了市、区(县)两级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青岛市建立了市、区(县)两级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个地区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大致相同,主要有市、区(县)政府、政府各职能部门、学校、行业、企业,市政府是牵头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是秘书长单位。联席会议分为定期会议与不定期会议,宁波市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苏州市、青岛市每12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不定期会议主要针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需要及时解决,一般由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或秘书长单位提议召开。宁波、苏州、青岛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主要职责相似,概括如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会议精神和指示;研究制定全市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讨论制定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工作措施和年度计划,组织检查职业教育规划和重大工作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各行业职业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按照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力量、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的要求,督促、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职业教育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

  宁波、苏州、青岛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行机制顺畅,调研过程中,多家职业院校表示联席会议制度解决了学校发展过程中的土地、财政等问题,多家企业表示联席会议制度解决了校企合作中久拖未决的税收减免问题。

  二、行业组织参与办学功能得以彰显

  行业组织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重要成员,是校企合作的桥梁与纽带,《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第十二条、《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第十二条、《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七条,对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宁波主要通过政策引导、组织建设、平台搭建等方式引导本地区行业组织参与校企合作。2011年12月该市制定《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对引导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进行详细的规划。宁波市成立了校企合作促进会,市、区(县)行业组织都是该组织的会员,通过该组织引导行业组织关注、参与职业教育校企业合作。宁波市大力开展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设,大力开展同行业产学研联合体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宁波已经有模具协会、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39个行业组织参与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

  苏州主要通过组织建设、平台搭建等方式引导本地区行业组织参与校企合作。苏州市组建由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大型企业共同参与的经济教育联席会议,为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提供组织保障。苏州市成立了校企合作服务平台、组建了14个市级职业教育集团,各职教集团均采用牵头学校与行业组织或大型企业双理事长制度管理,平台的建设与职业教育集团的成立,为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提供了抓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苏州已经有光伏行业协会、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等47个市级行业组织参与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

  青岛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搭建平台等方式引导本地区行业组织参与校企合作。青岛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将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工作交给行业组织,给予资金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管。青岛市委托部分行业组织建设具有生产和教学功能的实训平台、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为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提供平台保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青岛已经有物流协会、电子信息行业协会等29个市级行业组织参与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

  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专项资金基本落实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顶层制度设计缺失,地方性法规设立专项资金能够部分弥补顶层制度缺失的遗憾。《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第十三条、《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第五条、《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第二十九条,对设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专项资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近三年,宁波市级财政每年向市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专项资金投入200万,累计投入600万,宁波下辖的区(县)财政每年分别向本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专项资金投入20万—100万。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维护,该平台是全国首创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也称 “校企通平台”,它囊括了宁波72所职业院校、数万家企业需求信息,70多个行业协会以及300多个职业培训机构信息,该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校企双方的需求信息、定期组织合作洽谈会。区(县)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贴校外实训基地的运行、企业兼职教师补贴的发放、校企合作研发成果的奖励等。

  《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2014年9月1日生效,但在该文件生效之前,苏州市就设立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专项资金,近三年苏州先后投入专项资金100万、150万、360万,累计投入610万。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教育建设、苏州市校企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苏州市未来三年计划安排2000万资金,重点用于发展校企合作示范组合以及建立校外师生定点实习实践企业。苏州下辖的区(县)财政每年向本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专项资金投入50万—100万,主要用于校企合作项目的奖励、企业兼职教师的补贴、教师下企业的补贴等。

  青岛市2015年设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扶持资金,投入200万,主要用于补助学生顶岗实习和教师顶岗锻炼的单位、扶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同年青岛各区(县)校企合作扶持资金投入在20万—60万,用途与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类似。

  四、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步入正轨

  先进的实习实训基地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条件,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既有利于实岗育人,也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第八条、《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第十三条、《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第四十七条,对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宁波市为了推进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的实施意见》、《宁波开展示范性校外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指导意见》,以此引领和规范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前,本市没有校企共建的实习实训基地,该条例实施后宁波市及各区(县)增加了吉利汽车制造实习实训基地、龙星物流实习实训基地等24家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基地都是由当地职业院校与当地龙头企业合作建立,基地的管理规范、利用率高、校企双方的满意度高。

  苏州市出台《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实施细则》,规范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该条例实施前苏州市以及各区(县)有22家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该条例实施后,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张家港中专分别与德国BBW集团合作办学,共建机电、数控专业实训室,常熟中专与捷豹路虎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共建了相关实训室等。苏州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体现出“校中厂、厂中校”的办学特色,充分发挥了实岗育人功能。

  《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规定,校企合作扶持资金的用途之一,就是扶持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该条例出台前青岛市以及各区(县)建有青岛特锐德、青岛服装业集团等14家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条例实施后增加了青岛三星齿轮生产性公共实训基地、海信模具等3家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

  五、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聘任政策逐步完善

  职业教育是站在市场门口的教育,市场是不断变化的,兼职教师能够将市场最新信息带到职业教育中,有效地弥补专任教师的不足。《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第七条、《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第八条、《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第十三条,对职业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宁波市鼓励职业院校聘请企业的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该市职业院校编制数未满的,按照差额聘任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待遇参照上年度编制内教师的平均工资。职业院校编制数已满的,按照教师编制数的20%聘任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的待遇由校企合作专项资金资助。

  苏州市鼓励职业院校聘请行业专家及企业的管理骨干、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该市建立了动态的苏州市职业教育校外专家库,教育局出台了《苏州市职业院校校外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职业院校聘任校外专家总数不得超过学校岗位总数的20%,每位校外专家财政补贴2万元/年。

  青岛市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主要措施:一、实施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资助计划”,在学校空编数以内按照不超过专业教师20%的比例核定兼职教师岗位数量,兼职老师补贴按学校上年教师平均实发工资标准发放,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二、支持公办高职院校聘用行业企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每个岗位以5万元/年为标准,按实拨付专项经费。

  六、校企联合科技开发进入探索阶段

  科技合作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与产业对接的重要渠道,是发挥职业院校人才聚居效应的必然要求。《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第七条、《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第七条、《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第三十条,对校企联合科技开发提出了要求。

  目前宁波、苏州、青岛三地只有校企联合科技开发的战略设计,还没有具体的策略设计与之配套,因此三地的校企联合科技开发仍处于自我摸索阶段。宁波、苏州两市的校企通平台设有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发布系统、分领域的专家库,该平台为校企科技合作起到了牵线搭桥的作用,每年通过该平台解决的技术难题、转让的专利技术数量少则几十起,多则几百起。

  调研发现,宁波、苏州、青岛三地的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积极探索校企联合科技开发的模式,主要有四种:一、职业院校成立公共服务平台,为同行业企业提供科技服务;二、职业院校派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联合企业工程师进行科技攻关;三、职业院校成立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将科技开发项目引入到学校;四、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申报科技项目等。

  七、对职业教育地方性立法的反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于1996年,明显滞后于职业教育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条例》迟迟没有出台,宁波、苏州、青岛3个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先后对职业教育立法,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与示范性。课题组通过实证调研,加深了对职业教育地方性立法的认识。

  (一)职业教育地方性立法紧扣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

  跨界性是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跨界的属性决定了职业教育必须坚持校企合作的办学方向。宁波、苏州的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直接命名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办法),青岛的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虽然命名为职业教育条例,校企合作作为专门的一章,但是校企合作的理念贯穿于整部法规。

  (二)职业教育地方性立法坚持战略设计与制度设计相配套

  职业教育立地方性法规是贯彻落实上位法精神,具有地方特色的规范性文件,也是最接地气的规范性文件,它需要有战略设计更需要有具体制度设计,唯有如此,才能有效地贯彻落实法的精神。研读宁波、苏州、青岛的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它们既有战略设计,也有务实的制度设计与之相配套,宁波市政府在《宁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的基础上还制定了《宁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苏州市政府在《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基础上也制定了《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实施细则》,充分体现了战略设计与具体制度设计相配套的原则。调研得知,青岛市政府也有制定《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的构想。

  (三)职业教育地方立法对国家立法具有积极意义

  在具体的行业上位法没有制订出来的时候,地方的立法是有一定的理论探索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国家层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条例至今仍未出台,宁波等地的先行先试的做法,为其他地区乃至国家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立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降低其他地区和国家立法失败的风险,提高了立法的效率。另外地方职业教育立法,还使得我国的法律体系更丰满,更具有层次性和可操作性。

  (本文摘编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2016年第15期,作者李进,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