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考勤管理系统的说明》的补充意见
2015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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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使用考勤管理系统的说明》的补充意见:
一、进入我院工作不满两年的专任教师实行坐班,满两年以上的专任教师不再坐班,按上下课时间刷卡。所有专任教师参加系部教研活动、升旗等集体活动按时刷卡。
二、辅导员值夜班的第二天上午可不刷卡,由学生处将值班人员名单报学院考核办。
三、公寓、保卫科等倒班人员按具体上下班的时间考勤。
四、上午上班有效刷卡时间为7:00—8:15,下班有效刷卡时间为11:30—12:30;下午上班有效刷卡时间为1:30—2:15(夏令时1:30—2:45),下午下班有效刷卡时间为5:00—7:00。
五、各系、部、处、室加强平时考核,做好考勤记录,每月26日前将本部门因公外出未刷卡、病事假、确定正常上班漏刷等情况汇总签字、盖章经主管院长签字后报考核办,考核办结合考勤数据核实汇总后,将考勤结果于每月1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两天。
六、按审批权限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由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留存备查。
七、学院考核办、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组成学院教工考勤督查小组,不定期检查,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的,按学院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农科院、工贸学校总部人员参照执行。
《使用考勤管理系统的说明》其它条款继续执行。
本意见自三月二十六日起执行。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 公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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