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2年05月18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沧职党字〔2012〕 5 号

农科院、各总支、支部:

  为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集中反映新时期共产党人的精神风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市委教育工委的决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 “七一”前夕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同时向市教育工委推荐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人选。我院开展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本任务。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一是领导班子好。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有较强的党员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科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保障措施得力,党的工作和中心工作有序结合。四是工作业绩好。创造性开展工作,推动科学发展有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五是群众反映好。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了解群众,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干群关系密切。

  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五带头”,保持党员的纯洁性。一是带头学习提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熟练掌握本职岗位知识和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勤奋务实,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知民情,解民忧,自觉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淡泊名利,清正廉洁。五是带头弘扬正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勇于同不良风气、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其事迹鲜明突出,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乃至在全市、全省有较大影响,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农科院党委、各总支、支部要按优秀党员的名额分配进行认真的评选。要严格评选程序,充分走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坚持标准,并且同各项检查、评比、考核等紧密结合,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和优秀党员的代表性和先进性。推荐上报的优秀共产党员,统一填报推荐审批表(表样附后)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学院党委要求各支部写出书面汇报材料一份,学院党委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民主程序推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时间安排:

  各总支、支部自行安排时间,于5月18日前将评选结果报学院组宣部。邮箱czliuxiujuan@163.com

  四、几项具体问题:

  1、预备党员和调入学校不满半年的党员不参加评优。

  2、长期病休人员不参加评优。

  农科院党委、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评优表彰工作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建水平结合起来,与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通过评优表彰,进一步推动学院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

附: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比例分配表》

        2、《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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