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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内涵的探讨


作者:河北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张艳霞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8日 点击数:

一、教育界对“双师型”教师内涵的理解

   教育部在总结一些地方和学校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的基础上,在《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优秀学校评价体系》和《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合格学校评价体系》中指出“双师型”教师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①具有两年以上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实践教学,且具有讲师(或以上)的教师职称。②既有讲师及其以上的教师职称,又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其以上职称。③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及以上)应用性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已被社会企事业单位实际应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对于“双师型”教师的理解,可以归纳为两种:

1.字面解释。在高职院校,对“双师型”教师概念的理解停留在字面上的不乏其人。认为:“双师型”教师就是“双职称”教师,即教师在获得教师系列职称外又取得另一职称;“双师型”教师就是“双证书”教师,即认为有技术职务的,取得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为“双师型”教师; “双师型”教师就是“双能力”教师,即应该具备理论教学的能力,也具备实践教学的能力。  

2.综合解释。 从“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着手,对“双师型”教师概念进行理性的综合解释。按照目前教育界这方面的解释,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具有教书育人,又具有进行职业指导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2)具备与讲授专业相对应的行业、职业素质,要求具备宽厚的行业、职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 (3)具备相当的社会沟通、交往、组织和协调能力。即既能在校园内交往与协调,又能在企业与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4)具备相当的管理能力。即在具备良好的班级管理、教学管理能力的同时,更要具备企业、行业管理能力,懂得企业和行业管理规律,并具备指导学生参与企业、行业管理的能力。(5)具备相应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即要适应资讯、科技和经济等快速变化的时代要求,具备良好的创新精神,善于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创造性活动的能力。

    二、 “双师型”教师内涵理解上存在的误区

    1.按照字面对“双师型”教师内涵进行诠释。一些高职院校将“双证”持有者首肯为“双师”。存在如下问题:第一,教师持有的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与其所讲授的专业根本不对口。第二,证书完全是通过书本学习,再通过考试获取的,缺乏实践性。第三,由于高职院校重视教师的“双证”,一些教师不择手段获取另一不中用的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不能代表持有者的实践经验和能力。

2.从应具备的多项素质和能力的角度来理解“双师型”教师的内涵。也存在不少问题。第一,内涵的实践性不明确,实践性的外延过于宽泛。第二,要求“双师型”教师具备良好的“经济素养”,懂得“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并掌握“行业、企业管理规律”,显然与实际相去甚远。作为一个“双师型”教师来说,最重要的是对其所授专业相对应的行业动态有所掌握,并能将目前行业中的应用性技能传授给学生,使学生能很快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第三,沟通、交往、协调、组织能力方面的要求,是一个高职院校教师必备的素质,不应作为“双师型”教师的特殊要求。

 三、准确把握“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通过以上分析,结合当前高职院校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高职“双师型”教师内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首先应是个合格的高校教师。高职院的教师,首先应取得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教师资格。

2.“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经验或应用技能。不能见到“双证”就定为“双师”,学院应进行以下方面的把关。一是看其拥有的技术职务是否与其所施教的专业一致;二是看其考取的证书是否从理论到理论,即是否通过纯考试手段获得的。

    3.“双师型”教师按专业不同,其素质要求应有所不同。高职院校的专业可按大类分为社科类与技术应用类。社科类“双师型”教师应该突现以下方面的素质:社会实践经验的积累和应用;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信息社会、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适应和引导能力;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应用能力;与时俱进的创新能力。技术应用类的“双师型”教师则应突现以下方面的素质:了解并掌握所授专业相对应行业的应用技术的动态,能够通过专业授课、实训、实习,使学生掌握就业岗位所需的应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具备肯动手、勤动手、会动手的操作习惯和实践修养,引领学生走“从书本到实践,再从实践到书本”的技能提升之路,能够教育学生形成相关行业的职业素养,能够通过应用项目的研究和应用技术的创新等活动,培养学生的技术创新、技术革新意识和能力。

4.不同层次的“双师型”教师的素质和使命应有所不同。按照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可分为中级和高级,分别对应讲师和副教授以上两个层面。 (1)讲师级的“双师型”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掌握所受专业相关行业动态和职业技能;同时能够根据行业和职业的发展变化,对本专业建设提出有价值的建议。(2)副教授级的“双师型”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专业应用能力,应相当于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水平,能够通过参加高级专业研讨会、亲身社会实践、进行行业(职业)调查和专业分析等一系列活动,对专业的社会适用性、专业课程的设置和调整、专业的变化方向及实践教学创新等提出建设性意见,从而为高职专业开发和建设做出较大的贡献。

总之,“双师型”教师绝非仅指“双证书”教师。放眼未来,“双师型”教师还不是理想的高职教育教师,未来理想的高职教育教师在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上应呈现整合的“一”,而不是目前所强调的“双”,“双师型”教师也只是我国现阶段高职教育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的必然产物。

  [参考文献]

    [1] 董桂玲.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生存病态与诊断 [J].职业技术教育,2005,(4).

[2]李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系统思考 [J].职业技术教育,2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