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考评的通知
本学期教学质量考评工作从第15周(2014年06月02日)开始进行,至第18周(2014年06月27日)结束,由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统一安排,与各系部共同进行。要求教学督导室与各系部依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及本次考评结果综合评价,形成本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质量考评内容及方法
此次教学质量考评分学生测评、系部评价、教学督导评价三部分。学生测评由督导室制定程序与各系部共同操作完成,系部评价由各系部自行安排,教学督导评价由教学督导室完成并报教务处领导审定。
兼课及外聘教师按课程参加系部评价活动。
(一)、学生测评
学生测评由各系部按教学督导室的要求组织各班学生代表进行,填写《教师质量测评表》。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考评的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特要求如下:
1、学生测评以系部为单位,教学督导室制定程序,与各系部共同操作完成。
2、要求每个班级参与人数原则: 10人以下班级全部参加;10人以上班级10人参加。为了保证测评结果客观、公平、公正,参加测评的学生,要求学习认真(学期成绩排名前15-20名内),上课出勤率高(考勤名单可由部分任课教师提供),测评学生名单由辅导员把关,并报系部存档,测评时一般由学委带队。
3、基础课部的体育教师的学生测评和其他学科任课教师同时进行,但使用《体育教师专用测评表》。
4、测评时参与测评的相关人员对自己任课班级一定要回避。
5、各系部学生测评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详见附件1
备注:学生测评原始资料现场封存,测评结果统计汇总由教务处组织专人规定时间完成,并及时将结果报考评组组长及组员。
(二)系部评价
系部成立考评组,按照民主、公正、客观的原则,先由本部门教师(包括外聘教师)相互之间进行互评,填写《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质量评价表》;考评组依据《教师互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或加权(80%教师:20%考评组),汇总结果(排出名次,不要并列)上交教学督导室。督导室依据各系部结果(名次)再加权给出教师的系部得分。
(三)教学督导评价
教学督导室依据教学常规检查、听课、期中检查、期终总结等相关资料内容定性、量化评分,报教务处领导审核确定。
(四)考评结果汇总
教学督导室在“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学生测评、系部评价、教学督导评价三部分依据《沧州职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进行汇总。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分满分100分,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分=学生测评(70分)+系部评价(20分)+教学督导评价(10分)。
(五)优质课的评定
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依据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汇总结果评定优质课人员,原则是优质课人数占所有参评教师总数的15%,并按课程分到所在系部,最终结果学院网站公示。优质课按学院规定本学期每学时补发2元工作量。
二、教师评学
教师评学由各系部自行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教师评学表”的相应指标,对任课班级的学风进行评价,填写《教师评学表》;由各系部收集本部门所有班级教师的《教师评学表》,按班级整理存档。注:本次《教师评学表》一律用电子稿,不用纸质的。
三、注意事项
1、《学生测评表》由督导室负责印制,其它表格见:附件2测评用表,下载,根据需要自行打印。
2、学生测评结果与教师互评结果是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的最重要的依据,请各系认真负责,保证结果客观、公正、公平,并由系部主任把关。教务处督导室届时将参与并抽查,发现人为因素造成的与实际结果不符情况,报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给予严肃处理。
3、所有评价原始资料由专人负责归档。
四、教学质量考评的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桑金歌
组 员:吴玉亮 李 杰 王蕴岭 各系部主任副主任
测评工作人员:教学督导室、教学科、教学秘书。
五、总结
1、考评结束后督导室组织召开总结会,教学督导室写出总结。
2、所有上交教学督导室的材料一律用电子文档发到教学督导室电子信箱hbzjl02@163.com 或wanghuilai1982@163.com
3、评价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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