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工作|  部门职责 |  理论园地 |  干部工作  |  新闻通知 |  部长信箱 |
沧职党字〔2004〕4号

关于开展“评优创先”活动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三周年,鼓励各基层党组织及每一个共产党员争先创优,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弘扬正气,振奋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一次“评优创先”活动,并在“七一”前夕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为人师表、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成绩突出,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团结、廉洁,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党员和群众拥护,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发挥得好。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各总支、支部要按优秀党员的名额分配进行认真的评选。要严格评选程序,充分走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坚持标准,并且同各项检查、评比、考核等紧密结合,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和优秀党员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2、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学院党委要求各支部写出书面汇报材料一份,于5月20日前交组织部。学院党委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民主程序推选优秀基层党组织3-4个,一并进行表彰。

三、时间安排:
各总支、支部自行安排时间,于5月26日前将评选结果报学院组织部。

四、几项具体问题:
1、预备党员和调入学校不满半年的党员不参加评优。
2、长期病休人员不参加评议。
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评优表彰工作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建水平结合起来,与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通过评优表彰,进一步推动学院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

附: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比例分配表》
2、《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2004年5月11日


主题词:评优 党员 通知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5月1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