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示,以下人员具备教授、副教授、讲师、实验师评审条件。
具备教授评审条件:孙晓平、王俊萍、姚玉兵、姚永华
具备副教授评审条件:胡蕾、何武超、刘永娟、刘志甜、刘媛媛、齐娟、孙亚非、商继功、王丹、王洪芳、王静、魏荣 徐丽媛、姚磊、杨雪芹、张殿新、张雪娜、左媛
具备讲师评审条件: 李丹、李帅、李雯镜、李淋苇、何淼
姬伟(非在编人事代理)、刘佩雯(非在编人事代理)、刘霞(非在编人事代理)
具备实验师评审条件(均为非在编人事代理人员):艾建存、马俊伟、张庆奎、齐峰
现将2021年具备评审条件人员的量化计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12日至18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组织人事部或纪检监察室反映,过期不再受理。
附:2021年职院具备教授、副教授、讲师、实验师评审条件人员量化计分表
学院职改办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