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院级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农科院、工贸学校、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科研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科研人员为推进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院党委决定2020年开展院级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就做好相关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1.“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参评对象为职院、农科院、工贸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职院、工贸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职院、农科院、工贸学校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已获得省部级及市以上荣誉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先进集体”5个、“师德先进个人”10名、“先进工作者”10名。

此次评选表彰采用差额方式。为保证人选质量,采取差额推荐方式进行。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作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师德先进个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作为“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三、推荐程序

农科院、工贸学校、各系部处室符合先进集体条件的,由参评部门填写报送先进集体评选推荐表;工贸学校报送符合师德先进个人条件的候选人2人,各系、部报送符合师德先进个人条件的候选人各1人,并填写报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农科院、工贸学校报送符合先进工作者条件的候选人各2人,各系、部、处、室报送符合先进工作者条件的候选人各1人,并填写报送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表。

各部门按照程序和要求确定推荐对象后,于2020年9月4日前,将评选推荐表、简要事迹(300-500字)报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材料交人事处,电子版发至czvtcrsc@163.om。经学院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进行集体审议。公示结束后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

组长:冯庆山   

常务副组长:杨静利   

副组长:阎旭东  张虹 郑俊胜

成员:孙勇  孟洪武  高福燕 谷宝国  王志义  刘杰  顾春禄 王福良 刘世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虹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顾春禄同志兼任。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推荐条件,严把推荐对象质量关。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虛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先进集体评选推荐表

             2.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

             3.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表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