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做好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以下简称《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做好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文件的学习宣传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准则》《意见》的重大意义

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党的十九大对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出明确要求,《准则》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既有正面倡导、高线追求,也有负面禁止、底线要求,对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准则》颁布实施是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也为教师严格自我约束、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自我修养提供了基本遵循。《意见》对违反师德行为的认定、查处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学校的主体责任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失职失责情形,建立了违规行为的受理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有重要意义。

二、认真组织《准则》《意见》的学习宣传活动

为确保《准则》《意见》精神宣传到位,各系部、处室要结合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实际,利用多种形式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学习领会《准则》《意见》的内容和精神,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承担的职责使命。引导广大教师结合教书育人实践,增强行动自觉,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并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做好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