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外借规则

一、借书册数和期限

1、教工借书册数:教师系列25册;离退休干部、工人3册;其他人员10册。

2、学生借书册数:1册

3、学生借期1个月,教工借期6个月,借期内可续借1次。

二、借还书程序

1、入库前可通过计算机检索,也可直接进库找书;

2、凭本人借阅证在入口处排队,索取代书板后方可进库;

3、将代书板插入所取书的位置,如未选中,将书放回代书板处,离库时将代书板交回入口处;

4、借书时应在出纳台内将书和借阅证交给借书处工作人员,出库后取书;

5、在所借图书的书库出纳台办理还书手续。

三、注意事项:

1、禁止带书本、书包或穿大衣入库,严禁在书库内吸烟。

2、计算机检索时,不得进行与检索无关的操作;手工检索时,应爱护卡片,查完后及时将目录盒放回原处。

3、借书时应检查图书污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借书处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印记,否则,还书时查出问题概由本人负责。

4、自觉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中勾画、圈点、批注或有折叠、撕毁等损书行为。图书馆装有防盗和监控设备,破坏或偷窃图书者将严肃处理。

5、每超期一天计算机自动生成违约金,未交纳违约金读者无权借书。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