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前财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农科院,工贸学校:

  为了保证全院教学及科研工作正常运转,职工工资及福利正常发放、新校区建设顺利开展,让学院的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经财务处办公会议研究报院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因年终决算,从12月21日起停止一切《开支计划》的审批,12月22日财务停止报账,有特殊情况需开支的,需经院主要领导研究批准。

  二、有欠款的同志或单位,无论是什么情况,从发文之日起5日内,还清欠款,如在规定时间内欠款不还,从2015年1月1日起,停发当事人及负责人工资,借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凡没有报账的同志,(只限在财务有借款的)请抓紧签字报账,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报账,停止一切业务活动。

  四、有经营活动的单位,请抓紧清理一切账目,特别是应收的款项(收入)请按规定收缴入账,不准拖欠。

  五、2014—2015学年的学杂费收缴工作:

  (1)、在校生学费、住宿费欠费情况,已刊登在学校内网,请各系、部、处抓紧核实,按核实结果,通知到每一位欠费同学,欠费同学带《学生证》于12月16日—21日注册收费,收费地点在办公楼一楼东侧学院收费处。

  (2)、凡是没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同学,一律不予注册,停发助奖学金,并注销学籍。

  六、未办理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在放假前,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财务处办理。

  七、放假期间农科院报账时间定为每周二上午。

 

   附件:学生收费催款单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