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对口选派第六批援疆干部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11月03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院援疆干部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任务 
上级分配我院第六批援疆干部一名,派往新疆巴音职业技术学院任大学教师,专业是石油化工及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二、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创新意识较强;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5、身体健康。
6、专业技术干部和人才,原则上应具有选派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三、干部和人才管理和待遇
1、援疆干部和人才在疆工作一般3年多时间,在疆时间由派出单位和新疆共同管理,以新疆当地管理为主。
2、待遇:援疆干部和人才在疆工作期间,派出单位发放工资,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干部的各项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新疆所在地区同类人员的地区津贴;由派出单位按每人每年500元发放电话费补贴,按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由省委组织部每年办理一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省援疆干部经费列支。
3、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干部和人才在疆工作期间达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的,可由派出单位按规定程序申报,资格评审时对外语、计算机水平不作要求;也可按新疆当地政策规定参加评审,我省予以承认。专业技术干部和人才返回安排时,按在疆的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聘任;在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返回安排时优先予以聘任。
4、干部和人才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可合并使用,一年一次,往返路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四、工作安排和要求
1、第六批援疆干部和人才于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初陆续进疆。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于明年2月下旬进疆。
  2、组织报名。这次干部选派采取组织报名的办法,从青年干部和优秀专业人才中选拔。凡符合条件、志愿到新疆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本周六上午下班之前,请报名者在截止时间之前到人事处报名。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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