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财务处通知

2010年10月22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各系、部、处室及有关教职工:
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现将职工集资还本、付息情况通知如下:
1,2007年11月份3年期已到期,一次性还本,发放存单。
2,2006年4月份集资5年期,根据文件规定,满四年返还50%本金,发放存单。
3,2005年3月份集资5年期,根据文件规定,返还本金,发放存单
4,2004年4月份集资10年期,2004年9月份集资10年期,根据文件规定,返还20%本金,发放存单。
5,2004年4月至2010年3月集资利息发放现金。2010年3月份集资,按7个月利息计息发放。
6,凡领取本金及利息者,请于10月27日-29日,持股权证到财务处领取。过期不领者按无息存款转入第二年发放。
7,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自10月25日-29日,在发放还本付息期间,可自愿转存5年期或10年期集资存款,利息5年期10%,10年期12%,保持不变,望全体职工积极参加。
8,未尽事宜,请到财务处咨询。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201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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