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0年专接本考试补选工作的通知

2010年09月27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关于做好2010年专接本考试补选工作的通知
                                            冀教学〔2010〕34号
各有关高校:
受就业等因素影响, 2010年专接本被录取的部分学生未报到入学,致使一些本科教育承办院校生源缺失,提出补选要求。经省教育厅研究,将对部分院校缺额专业进行补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考生重新填报志愿
请各专科生源院校负责做好符合补选条件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工作。各专科生源院校要认真对照补选计划及公共课控制分数线(见附件1),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必通知到每名符合补选条件的考生,以免符合条件的考生错过重新报名的机会。
二、重新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只有达到省教育厅公布的不同专业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有资格重新填报补选志愿。
2、原已入选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补选。
3、符合补报条件的考生在重新填报志愿时,必须按原报专业填报志愿(注明可兼报的除外)。不按原考试专业填报者,志愿无效。
4、考生填报的志愿为:补选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三、重新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即日起到10月 10日截止。各专科生源院校负责接受符合报名条件考生的报名工作。各专科生源院校须于10月12 日前将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补选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及补选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库(DBF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补选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库要求刻盘上报,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sunzhaowei@126.com。
联系人:孙召伟 0311-66005133 
        曾凡锋 0311-66005135
本科院校补选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