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评审管理办法

2010年04月19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3号)文件精神,提升我院课程建设水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精品课程建设目标
  本着体现优势,突出重点和特色,强化示范的精神,在2007年以前,高起点、高要求、高质量地建设20门左右各门类的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二、精品课程建设申报条件
  1.校级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高职专业的基础课、专业(技术)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
  2.课程连续开设3年以上,主讲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课程组至少有3位符合任课资格的教师,其中至少2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配备有适量的辅助教师和实验教师。
  3.具有明确的、切实可行的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经上网,并在网上提供不少于5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部授课录像上网。
  三、精品课程申报和评审办法
  1. 精品课程每年评审一次。
  2.申报精品课程,须提交《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精品课程申报书》及《精品课申报材料》(装订、电子),经本系(部)主管领导审核后交教务处。同时提交主讲教师教学录象光盘(依据《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象上网技术标准》进行录制)1份。
  3.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初评意见,交主管院长批准。
  4.学院成立主管教学院长任组长的课程评估验收小组,对精品课程评估验收。
  5.评估验收合格者正式授予“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称号一般保持四年。学院每年从校级精品课程中遴选符合条件的向省教育厅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四、精品课程的管理
  1.凡已确定的校级精品课程必须保证在网上正常运行、维护和升级。确因技术原因中断的,必须在精品课程所在的网站上注明原因。有关技术人员应及时排除问题,尽快恢复上网课程的正常运行。
  2.学院对精品课程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着力加强建设。
  3.精品课课程组成员,讲授精品课的课时补贴提高一档,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4.被确定为院级精品课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5.学院定期组织教学专家对已确立的精品课程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通过课堂教学评价,广泛听取学生意见,要求课程负责人根据专家、学生提出的建议与意见,不断完善课程建设内容。对问题较大的课程取消精品课称号,停止相应优惠政策支持。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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