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文件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估和新增遴选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04月19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做好2010年我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估和新增遴选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省精品课程评估和新增遴选工作仍执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轮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通知》(冀教高[2007]20号)有关规定,课程建设与评估标准执行2009年我省重新修订的《河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标准》。
1、评估课程为2005年遴选建设的113门省精品课程。
2、申报新增省精品课程应是校级精品课程,并已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本次遴选重点向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倾斜。
3、2010年省精品课程拟新增遴选60门。本科院校限报2门,专科限报1门。
4、评估课程和新增省精品课程均应按冀教高[2007]20号文件要求在学校精品课程网站上提供课程相关资料,其中,每门课程至少提供3位主讲教师(含课程负责人)不少于2/5的现场教学录像。高职高专课程的网上教学资源还应包含以说课为主的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二、2010年评估和新增省精品课程申报和评审工作仍依托河北省精品课程网站进行。
1、各校将申报报告(含评估课程、新增省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和光盘(具体要求见冀教高[2007]20号文件)一式一份,于4月10前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2、各校登录省精品课程网站下载《河北省精品课程建设联系人信息表》,填写联系人信息,于4月1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yuan@ysu.edu.cn。省教育厅将通过邮件形式将学校上网和上传密码发送各校联系人。
3、各校应按要求,将有关材料上传省精品课程网站,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202.206.242.126(教育网),http://www.hebjpk.com.cn(网通)查寻。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4、评估课程自评报告书、新增省精品课程申报书等有关表格均从省精品课程网站下载填写。
三、各校要进一步加强本校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按要求将有关材料及时上网。评审期间,专家将通过校精品课程网站核查有关材料和教学录像(要求流媒体格式,技术标准详见省精品课程网站)等内容。评审期间凡校精品课程网站无法访问或不符合要求者,将视为自动淘汰或放弃参评资格。
  
 

二0一0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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