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2022年07月16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院按照河北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2】20号)、依据我院《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要求,现将2022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对照《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职高专院校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认真核对是否具备任职资格,并符合我院《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要求,不符合条件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指标

今年我院的申报指标为:正高自评1个,副高自评8个(含专职思政课教师2个)、送评1个,中级自评18个(含人事代理5个,转评4个),中级送评10 个(均为人事代理);。

按照《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要求:各高校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要单独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委员会要有同比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家。按教师比例核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各类岗位占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指标不得挪作他用。在我院副高申报指标自评8个中,为专职思政课教师单设2个副高指标。

三、推荐过程 

1、个人申报。                                  

个人提交参评材料原件扫描件自留备用,并填写个人材料一览表(纸质一份,电子一份),提交学院职改办,学院职改办对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审核完毕后对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2、资格审查。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小组对本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核对,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对申报材料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利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等数据库平台进行论文查重,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材料真实性核对完毕后,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量化计分。

资格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小组人员依据2019年7月修订的《教学系统职称评审量化计分规则)》对具备申报资格人员,进行量化计分。

4、具备申报资格人员和量化计分结果公示。

具备申报资格人员和量化计分结果经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在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学院职改办接受相关人员异议,核定资格审查及量化计分结果,公示最终通过人员名单及量化计分结果。

5、公示无异议后,非教师系列经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组卷上报;教师系列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组卷办法》的要求将评审材料组卷装订,填写评审表,报我院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申报人员进入河北省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化系统,填写申报信息。

四、具体要求:

1、毕业证、学位证。

具体要求: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验证有效期要在2022年12月底前有效);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

具体要求:论文著作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网页上应标有数据库的名称、论文著作封面、作者姓名的目录以及论文题目、作者单位、论文摘要;三大检索论文应提供国家具有查新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收录检索报告,没有收录检索报告的,不予认定。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版》为依据。

学院依据上级职改部门要求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运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查重,论文总文字复制比须在30%以内,超过30%的不得报送。

提交论文时应同时提交由职教所负责查重并查重人签字、职教所盖章的论文查重报告(简洁版)纸质版,7月18日-7月19日由个人去职教所进行查重,

学术专著或译著、参编教育部高等教育规划教材或参编正式出版的教材应提供在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CIP检索页,属于合著的,如是评审条件中的必备条件前言没有说明参编人员编写章节的,应提供由出版社出具的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不是必备条件的无需提供。校内自编教材需提供系部开具的在本系学生中使用的证明。

除三大检索论文网络版外,其他论文、著作没有原件,没有检索网页或不是检索网页的一律不予认定。

3、奖励证书。

具体要求:各种荣誉必须是我院推荐,人事档案有记载;如果只有上级的奖励证书,还需提供我院推荐的证明文件和上级的批准文件。本人参加技能大赛或指导学生参加主系列大赛获奖者,需提供我院的批准文件。

4、科研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科研成果完成证书、科研课题立项书及各种相关批准文件。

专业技术人才承担完成的课题、专业奖励、发明专利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具体要求:科研成果必须是资料齐全(含立项申请书、结题证书及各种相关批准文件),经学校同意推荐或学校备案,由上级职能部门批准。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需提供论文、著作原件,计分时以市社科联公示材料为依据。

在职称申报评审中,由单位与课题或项目委托方签署合同并由单位进行统一规范管理的横向课题或项目予以认可,以个人名义签署的横向课题或项目合同不予认可。

发明专利须附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人缴纳申请费、登记费收据、专利登记手续、专利证书等。

非政府部门指定或授权的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课题不予认定,各种以鉴定方式通过的计划外自选课题(不含省社科规划办确认课题)不予认定。

所有成果(科研、社科)、专利需提供在职教所备案的证明,7月18日-19日由职教所工作人员在个人材料一览表中科研成果栏,由职教所审核人签字,并在排名处加盖职教所印章,无职教所盖章及审核人签字的成果专利一律不予计分。

5、担任辅导员工作的, 应提供辅导员或班主任聘书。如当时未发聘书的,需提供学生处盖章、学生处处长签字的证明。

6、推荐过程中发现个人弄虚作假问题,一律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的当事人、经办人和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今年是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上线运行的第年,为保证申报评审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实行线上为主、线下也要并行。因需上传材料,要求申报人员除提供原件外,还需提供纸质扫描件(电子扫描件由本人留存)。具体要求如下:

1、学历、学位证书及佐证材料;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论著。论文要分项扫描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扫描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4、课题。扫描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5、专利扫描件。

6、奖励和荣誉扫描件。

7、其他材料扫描件。如高校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等。

六、申报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

7月20日下午5点前,参评人员向人事处310提交参评材料原件和个人材料一览表(含电子版,见附件),个人材料一览表电子版发至czvtcrsc@163.com. 过后不再收取任何材料。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附: 1、职院个人材料一览




    2、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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