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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园地

学前教育系教师执业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高校教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我系教师范围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实习实训教师、外聘教师、见习期教师。

二、我系教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宗旨,以教书育人为神圣使命,具有较高的思想境界,为学生谋未来,为国家谋人才,为民族谋复兴。

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特别关注学生身体状态,对于班级中有特殊情况的学生辅导员应事先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避免发生意外。

五、教师要认真备课,上课要有教材、教案、授课计划。根据专业和学生特点合理有效的设计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认真设计作业或学习任务,及时批改、检查、反馈,不得敷衍。

六、教师要提前10分钟进课堂,组织好课前准备工作;按我系教师上课的标准和流程开展教学活动,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共同打造我系课堂文化。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不坐着讲课。

七、教师要仪态端庄,穿着要朴素、得体、大方。不准浓妆艳抹,不准穿着过于暴露奢华。

八、教师要依法施教,不准对学生讽刺挖苦,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准对学生随意停课或驱赶出课堂。

九、为保证良好的课堂秩序,教师要管理好课堂,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限制和管理。要率先垂范,上课后将手机静音、不准接打、翻看。

十、教师与学生要保持纯洁的师生关系,不准称兄(姐)道弟(妹)。教师不准在非正常时间或私人场所找异性学生谈心。如因事情紧急,须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在其他同学陪同下进行。

十一、教师要注意自媒体管理。在自媒体的设计、命名、内容上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传播不实、不良信息。在有学生关注的空间里不得展示吃喝玩乐、庸俗、奢华的个人生活。

十二、不鼓励教师开车上下班,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公共通道。

十三、教师对教学环境、公共设施、实训设备负有监管保护责任。教师要保持好办公场所的卫生,个人物品要规范、整洁、有序。

十四、教师不得在学生中组织有偿培训、推介产品或进行其他以营利为目的行为。

十五、教师未经允许不得带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种活动。

十六、教师要廉洁自律,不准向学生吃拿卡要。对各种退费、收费项目要全面公开,规范操作。

十七、教师违反以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按学院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情节较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比较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者,系内将进行深入调查,向主管部门或领导反馈。

十八、我系设立教师师德档案,对于违反以上教师准则情况进行备案,作为年度考核、见习教师评鉴、外聘教师续聘的重要参考。

十九、本规定与学院规定不一致处以学院规定为准。

二十、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