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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人员分类发放说明

2021年03月31日 浏览量: 评论() 来源: 作者:

人员分类:

         1、职院在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农科院在职人员,以上人员其他收入需在用友软件其他收入模块录入、提交、审核,审核完成后打印纸质单子交由财务处发放。

         2、外聘教师、保安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以上人员需在用友软件经费报销模块录入合计金额,审核完成后由劳务公司发放。

         3、学生,需在用友软件经费保险模块录入合计金额,发放明细表拍照上传附件,审核完成后将人员发放明细表(姓名、金额、卡号)粘贴在报销单上,交由财务处发放。

         4、见习人员、公益岗位、公寓员,以上人员需将其他收入金额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合并工资制单、签字交由财务处发放。

         5、退休人员在职期间的其他收入,需编制纸质单子,经领导签字审核后,交由财务处发放。

         6、其他人员,需到税务局开具劳务费发票,由系部处室在用友软件劳务费模块录入、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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