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沧州市委组织部发出通知,就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抓好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重要堤段。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党委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防控网络,扎实抓好村(社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领域基层党组织,建立完善防控预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加强网格化管理。乡镇(街道)党员干部要下沉一级做好包联服务工作,发动群众、志愿者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常态化、基层性排查工作。基层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楼门长、网格员、党员骨干要带头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关注重点人群特别是务工、出差、求学返乡人员,做好流动人口监测检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职能职责,健全疫情防控领导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完善适合本行业系统和单位特点的疫情防控方案和技术指南。卫生健康系统党组织要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医务工作者,全力做好排查流调、监测预警、隔离管控、全面筛查、科学救治、预防接种等工作。公安、交通、教育、工信、商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旅等系统党组织要按照省市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人员流动管理、“四早”措施落实、重点场所防控、防控物资准备和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科研院所、生产企业党组织要加大相关物资生产储备力度,确保满足救治和防护需要。各类学校党组织要强化校园防控,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要求,完善校园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根据实际采取各类应急处置措施。要深化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到驻地“双报到”活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点对点、人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筑牢疫情防控“防护网”。
通知要求,要组织开展“亮身份、上一线、当先锋”活动,带头响应防控举措,积极承担党组织分配任务;带头学习疫情防控知识,积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志愿服务,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接受核酸检测;带头科学宣传疫情防护常识,教育引导群众善于辨别核实各类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带头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倡导婚丧嫁娶活动一切从简,避免扎堆聚集和聚餐。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好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党组织要及时从日常管理转入应急管理,以战时状态投入工作,严格属地管理,严明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特别是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靠前指挥、推动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担当尽责、冲锋在前,坚持严防死守。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紧急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联防联控机制。要注重挖掘宣传在疫情防控中的先进典型,注重在疫情防控中考察识别干部,把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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