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职院现代服务管理系沧职现2019【76】号
—————————————————————————————————————— 关于取消学前1654班闫迎杰学籍的处理决定 学前1654班闫迎杰,河北盐山人,2018年4月10日办理休学,应于2019年4月10日返校办理复学手续。学院多次与其家长联系催促,但一直未到校。 2019年5月16日,学院发出了因逾期不办理复学,取消闫迎杰学籍的处理预告,并将此预告通知到了学生家长。 截止到2019年11月底,闫迎杰及其家长均未到校说明情况也未办理任何手续,进入2019年12月后,辅导员、系书记多次电话通知闫迎杰的父亲、母亲来校说明情况,并明确告知:因该生长期不来办理复学,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将给予取消学籍处理。闫迎杰的家长每次都说去学校,但一直没有来校。 根据《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休学期满后2周未请假或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其复学资格。经学工委研究取消闫迎杰学籍。 申诉期10天,10日后执行。 现代服务管理系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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