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11月14日,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通知》(冀民委[2019]29号),我院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多年来,学院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一直将民族团结工作作为校园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载体,积极引导各族师生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营造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和谐校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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