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和“河北省职代会星级单位”
今年2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联合发文,对2010年度获得“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的19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命名和表彰,沧州市获“河北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共有3家,我院名列其中。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企事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近年来,我院以创建“AAA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为载体,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把维护职工利益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劳动合同、切实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并不断提高职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意识和力。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切实落实教职工代表参政议政、民主参与的权利。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在健全监督机构、落实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拓展院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扩大和维护职工对学院管理的参与权,对教职工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管理透明度。通过做实“小家”、建强“大家”为目标的“建家”活动,切实丰富了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了教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和单位的健康发展。
“AAA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荣誉的获得,充分体现了我省各界对我院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所取得成绩的高度认同,我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教职工民主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我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另据冀工发﹝2011﹞9号文件,为鼓励先进,推动全省职工代表大会星级认证活动深入开展,2010年经过自查申报、推荐、抽查验收等程序,由省总工会、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联联合对我省308家企事业单位认证为“河北省职代会星级单位”,沧州市4家事业单位,我院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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