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上半年科研奖励申报的通知
2018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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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
根据《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现就科研成果奖励以各系部处室为单位进行上报,由职教所对科研成果材料进行认定后兑现。通知如下:
1. 科研成果产权所属单位应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我院职工为主持人;
2. 科研成果取得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19日;
3. 奖励标准及相关事项,详见《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
4. 申报所提供材料包括:课题结项证书,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专利等的原件、复印件,及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2-6);
5. 报送材料签章后报送至职教所(地址:职院办公楼408 联系人:马连众 电话:13722740223),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15314848@qq.com;
6.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
7.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已于2018年6月19日废止。今后执行《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考核奖励办法》(沧职院字[2018]35号)。
职业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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