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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殊群体学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12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关于做好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殊群体学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有关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冀教学处[2018] 4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帮扶对象,摸清底数,实现精准帮扶,现就做好我院特殊群体学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特殊群体学生是指学院在校生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是指由扶贫办统一认定的,并核发了有效证件的家庭)、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其他就业困难学生。

主要工作任务有:

一、精确识别,建立台帐

各系要认真学习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有关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精确掌握每一名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建立帮扶工作台账(见附件)。台账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就业创业意向、就业进展情况、帮扶措施等内容。要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更新完善台账信息。

二、挖掘岗位,促进就业

招生就业处和各系要利用毕业生离校前便于组织、便于管理、就业成本低的特点,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千方百计为帮扶对象提供就业岗位;要加强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开发优质就业岗位,优先和重点推荐帮扶对象就业;招生就业处将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发公益性岗位,力争使帮扶对象实现高质量就业。

三、搭建平台,跟踪服务

招生就业处和各系要充分利用就业网、手机短信、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和新媒体,建立供需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向帮扶对象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并有针对性做好离校未就业帮扶对象的就业跟踪服务工作,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四、建立数据,动态管理

各系请按要求建立特殊群体学生工作台账(见附件),并于3月16日17:00前将工作台账、工作方案、遇到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情况,由系书记审阅后发送到电子邮箱。在此基础上,招生就业处和各系要持续追踪2018届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及时更新毕业生就业状态,进一步做好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并分别于4月14日前、5月14日前、6月14日前、7月14日前、9月14日前将2018届特殊群体毕业生帮扶工作台账及有关工作进展发送到电子邮箱。

联系人:庞群峰

电 话:2128680

邮 箱:272664753@qq.com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台账.xls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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