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7年08月15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7年我院公开招聘校医院工作人员6名,其中全科医生2名,护士4名。

二、招聘条件

正规医学院校毕业,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全科医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医师资格证;护士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护士资格证。 全科医生年龄40周岁以下(特殊人才适当放宽),护士年龄30周岁以下,有两年以上从业经历。

三、岗位职责

1、在校医院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学生的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

2、参加值班、门诊、出诊等工作。

3、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岗位性质和待遇

非在编人事代理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现场报名时间20178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00)。报名地址: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三楼人事处

咨询电话:0317-2128536

申请材料包括:

1、填写《沧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校医院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名;

2、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全身彩照一张。

(二)参加学院考核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参加下一环节考核人员名单。审核通过人员将收到面试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通过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

(四)确定候选人,组织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组织候选人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入拟聘人员名单。

(五)研究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签约

被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三年后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六、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院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院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本次招聘。

3、学院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317-2128536

八、招聘工作监督

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18931728768 

 

附件:沧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校医院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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