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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2016年度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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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2016年,学生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以立德树人为中心,以良好习惯养成教育为抓手,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学生中涌现出许多优秀集体及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现将评选2016年度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年7月前在校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一)标准

1、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学生守则。

(3)道德品质好,谦虚,诚实,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艰苦朴素。

(4)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成绩优秀,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5)重视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早操、课外活动和达标活动等。

2、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院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院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3)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量化考核在全系名列前茅,学生到课率平均达90%以上。

(2)积极开展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

(3)全体同学能较好地遵守《高等学校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凡班内学生出现考试作弊或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二)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占班级学生总人数5%。

2、优秀学生干部占班级学生总数的3%。

3、先进班集体占系、部班级总数的15%。

三、表彰

对获得院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院级先进班集体颁发奖状,其班辅导员(班主任)享受院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并发证书。

四、评选程序

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领会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学校班集体建设。

“三优”初选产生后,在系里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报院学工委审批。

(注:上交材料有审批表、名册及电子名册。上交时间2017年3月17日前。地点办公楼407室  邮箱:1285433606@qq.com)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委员会

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作者: 录入者:闫梦佳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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