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前财务工作的通知
沧职院财字〔2016〕85号
2016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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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 ,农科院,工贸学校,技师学院:
为了保证全院教学及科研工作正常运转,教职工工资及福利正常发放、新校区建设顺利开展,让学院的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经财务处办公会议研究,报请院分管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因年终决算,从12月12日起停止一切《开支计划》的审批,12月19日财务停止报账,有特殊情况需开支的,需经院主要领导研究批准。
二、有欠款的同志或单位,无论是什么情况,从发文之日起5日内,还清欠款,如在规定时间内欠款不还,从2017年1月1日起,停发当事人及负责人工资,借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凡没有报账的同志,(只限在财务有借款的)请抓紧签字报账,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报账,停止一切业务活动。
四、有经营活动的单位,请抓紧清理一切账目,特别是应收的款项(收入)请按规定收缴入账,不准拖欠。
五、2016—2017学年学杂费欠费收缴工作。
(1)、在校生2016—2017学年学费、住宿费欠费情况,已经各系、处核实完成,请按核实结果,通知到每一位欠费同学,带《学生证》于12月19日—31日注册交费,收费地点在办公楼一楼东侧学院收费处。
(2)、凡是没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各相关部门一律不予注册,停发奖、助学金,并注销学籍。
六、放假期间报账时间定为每周二上午。
二○一六年十二月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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