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 奖贷助学>>正文内容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关于评选2011年度省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通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沧职院字【20129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冀教政体[2012]9,结合我院近年来工作实际,现就2011-2012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选范围

2012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高校省级三好学生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省级先进班集体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4、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班集体称号。

5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的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批准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评选名额

1、按照在校生人数千分之二比例评选,按721比例分配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

2、河北省教育厅分配我院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别为1232

3、我院根据各系部学生具体情况和实际,分配各系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见附表。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辅导员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首先各班先产生候选人,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选出,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将候选人推荐到系部。

3、各系部组织学生代表参加,由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演讲、投票差额选举,最后选出系部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在系部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材料报到学生处。

4、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学校班集体建设。

(二)评选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评选工作要在系部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主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系书记承担,并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不仅要取消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申报文件及名册(excel格式,A4纸型一式三份,名册以电子邮件方式另报);评审表原件一式三份(评审表必须为A4纸型反正面打印,不准单面打印)上报学院学生处,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319

0一二年三月二日

 


作者:佚名 录入者:王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3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