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激励同学们刻苦学习,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在同学们中树立学习榜样,学院决定继续开展每学期一次的学习标兵评选活动。请各系以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成绩为基本依据,对优秀学生进行评选,评选标准以我院《学习标兵评选办法》为依据,具体标准详见我院网站教务处网页相关内容。同时,针对我为院班级人数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班级中符合学习标兵评选标准(全学期总成绩平均分在90分上;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的评选人数进行如下要求:班级人数在30人以内的班级限评选1名学习标兵;班级人数在31~~60人的班级限评选2名学习标兵;班级人数在61~~90人的班级限评选3名学习标兵;91人以上的班级允许评选4名符合条件的学习标兵。《学习标兵推荐审批表》请到教务处教学科领取,该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毕经辅导员老师、系主任初审合格签字盖章后有系教学秘书统一汇总报教务处复审。
附件:《学习标兵推荐审批表》
经贸管理系
201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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