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通知

2013年09月17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沧职教字〔2013〕6号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等文件精神,有效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通知》(冀教高〔2013〕16号)的部署,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在省级、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开展高等学校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

  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包括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和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旨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开展课程建设、改革与创新,通过网络传播,巩固推广课程建设成果,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教学规律,展示教师先进教学理念和方法,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学习者自主学习,推动高等教育开放,更好地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精品资源共享课以高校教师和学生为服务主体,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各专业的核心课程为目标,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建设重点,在省、校精品课程建设基础上,择优转型升级,到2015年,建设多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一批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以高校学生为服务主体,以名师名课为基础,以社会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大学科学文化素质课程及学术讲座为重点,通过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着力体现课程的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和新颖性。

  二、建设要求

  (一)精品资源共享课

  建设课程须是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社会学习者、行业企业专家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1.团队要求。精品资源共享课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体现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特点。

  2.内容要求。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专业课程应该体现相应行业企业职业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3.资源要求。课程资源包括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应结合实际教学需要,以服务课程教与学为重点,以课程教学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资源丰富、充分开放共享为基本目标,注重课程资源的适用性和易用性。

  基本资源:是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课程标准、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拓展资源:是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

  专业课程资源应与行业企业共建共享,涵盖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评价,以及学习咨询、技术应用、进修培训等内容。

  4.技术要求。参照《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见附件1)。经评审确定的省级、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按基本资源免费共享、拓展资源有条件共享的原则在学校网站精品课程专栏和“河北省精品课程”网站予以开放。

  三、组织实施

  (一)精品资源共享课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应在省级、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基础上进行培育、建设和转型升级。2013年-2015年,重点完成省级、校级精品课程向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转型升级,遴选建设一批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并按教育厅要求择优遴选推荐参加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自2013年起,各系部要开展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

  1.组织与建设。教务处依据教育厅总体规划,根据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专业布局,制订校级建设规划和遴选、建设、评价标准,分类指导各系部的课程建设。组织实施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和使用,并按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各系部是课程建设的主体,各系部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优势做好本系部课程建设计划,组织教师建设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实行系部和主讲教师负责制,确保课程建设质量,并向教务处择优申报校级、省级课程。鼓励采取校际联合、学校与社会联合等方式,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实现课程共建共享。

  2.申报与评审。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的遴选范围主要是2002年—2011年批准建设的省级精品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向省教育厅推荐。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的遴选范围主要是现有的校级精品课程以及建设卓有成效的课程,教育处组织专家按照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及遴选标准,对推荐课程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课程上网实现共享。

  3.共享、使用与监管。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基本资源须全部上传省、校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站免费共享。课程负责人要承诺定期对课程网站进行升级和维护,根据教学需要不断更新网站内容,课程网站资源更新率每年不少于20%,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保证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使用。

  省教育厅通过上网监管、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监督和管理课程的运行、维护和更新,实现常态化、安全化运行,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检查评价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检查不合格且整改不力的取消所授予的课程荣誉称号。

  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须全部上传校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站免费共享。课程负责人要承诺定期对课程网站进行升级和维护,根据教学需要不断更新网站内容,课程网站资源更新率每年不少于20%,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保证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使用。

  教务处通过上网监管、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监督和管理课程的运行、维护和更新,实现常态化、安全化运行,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检查评价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检查不合格且整改不力的取消所授予的课程荣誉称号。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精品开放课的培育与建设,并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学校教师积极参与课程的培育、建设和使用。

  (二)知识产权管理

  申报的精品开放课程属于职务作品。凡申报省级、校级课程的高等学校和课程建设团队将被视为同意《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中对知识产权有关要求和管理规定。其推荐遴选的全部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高校和建设团队在享有“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的同时,应按照建设要求通过互联网免费传播课程基本资源,并拒绝任何单位及个人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名义商业使用。

  (三)技术保障

  以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网站为平台,建设具有教、学兼备和互动交流等功能的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为教师提供课程申报、提交等相关工具,提供申报、评审系统支持。集中展示省级、校级精品开放课程,面向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网络共享服务。

  五、2013年推荐评审工作

  2013年河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和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河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

  1.2002年-2011年批准建设的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省级精品课程均可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

  2.2013年遴选数额为30门,原省级精品课程经过转型升级后方可推荐,2013年学校推荐课程数额:本校院校2门,专科院校1门(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可多推荐1门备选课程)。

  3.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参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本、专科)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技术要求》等实施建设。

  4.2013年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采取网络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材料: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学校,从“河北省精品课程”(http://202.206.242.24:88或http://121.22.29.115:88)网站下载“河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见附件4和附件5)、《2013年河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认真组织填写,并按省教育厅指定密码上传“河北省精品课程”网站。申报课程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上传本校校园网精品课程建设平台,并与“河北省精品课程”网站完成链接。纸质材料:含申报公文(一份)、申报书(一式三份)、汇总表、全程教学录像光盘(一份,含基本和拓展资源等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报至省教育厅高教处。网络材料和纸质材料(含电子稿)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各校确定一名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联系人,并填写联系人信息表(附件7),6月底前报至省教育厅高教处邮箱gjc66005126@163.com。

  (二)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

  1.现有校级精品课程以及建设卓有成效的课程均可申报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

  2.2013年遴选数额为10门,原校级精品课程经过转型升级后方可推荐。

  3.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参照《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技术要求》实施建设。

  4.2013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采取电子材料方式进行。

  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任务重、周期长,请各系部接通知后抓紧时间安排部署课程建设工作,按要求提前做好课程录像、课程资源建设、校内遴选等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2.2013年河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

   3.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4.2013年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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