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1年04月25日 浏览量: 来源: 作者:

 

农科院、各总支、支部:

  为了推进市委、市教育工委关于创先争优和“把党的旗帜亮出来”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典型,带动全局,激励广大党员创先争优,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 “七一”前夕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同时向市教育工委推荐“红旗党组织”和“百星党员”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把党的旗帜亮出来”活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绝大多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先进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为人师表、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成绩突出,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农科院党委、各总支、支部要按优秀党员的名额分配进行认真的评选。要严格评选程序,充分走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坚持标准,并且同各项检查、评比、考核等紧密结合,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和优秀党员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2、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学院党委要求各支部写出书面汇报材料一份,于4月26日前交组宣部。学院党委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民主程序推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时间安排:

  各总支、支部自行安排时间,于4月26日前将评选结果报学院组宣部。

  四、几项具体问题:

  1、预备党员和调入学校不满半年的党员不参加评优。

  2、长期病休人员不参加评优。

  农科院党委、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评优表彰工作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建水平结合起来,与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通过评优表彰,进一步推动学院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

 

附: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比例分配表》

  2、《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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