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生
国际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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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程序

作者: 录入者:王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1日

  1).凡符合入学条件者,必须提前2-3个月与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交流部联系,并根据个人情况及意愿,申报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交流部,并索取“外国留学生学习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电话:0317--2128389

  传真: 0317--2128389

  2).持X签证的十八周岁以上学生须入境10天内进行身体检查,请务必将全部原始检查记录(X-RAY照片)带来我校。

  3). 持非学生签证的学生(如“L”或“F”),需在签证到期日之前1个月内携带学生签证办理所需材料来我校报到。我校将协助办理学生签证。

  4).开学前一周内交清一切费用,逾期交5%滞纳金,开学一个月以后,辍学、转学或被学校劝退者不退费。

  5).放假后一周内学生应回国,逾期不能住在宿舍。

  6).学校协助办理签证、保险等事宜,首次入学,免费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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