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国际交流项目


沧州职院国际交流部学生管理细则

作者: 录入者:王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6日

  1. 早晨6点起床,6:15---6:45晨练(值日生可以占用晨练时间),7:00---7:40 晨读,违反一项者扣0.2分,7:00前必须到达晨读地点,7:40后方可离开。

  2. 上课时间以预备铃为准(自习课和正课同等对待),迟到一次扣0.2分,早退一次扣0.2分,旷课一节扣2分。迟到或早退达15分钟,算为旷课一节;迟到或早退累加到3次,算一节旷课.旷课达10节,依据学院学生管理办法执行。上报学生处,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个人档案。

  3. 上课时间禁止以任何理由随便出入(自习课分班上课,不能串班),违反一次扣0.2分。

  4. 上课时间(包括课间)关掉手机,接打手机者,没收其手机, (手机震动状态同等处理)出国时返还。

  5. 每周二下午进行一次俄语周考,每次考试缺考者记为零分,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当次后续考试,并在所得分数中扣10分,并汇报给家长。

  6. 请假需经辅导员老师同意再填写假条,事假每节课扣0.2分,病假一节课扣0.1分(需医务室证明),禁止先斩后奏或让同学(家长)代请。

  7. 半天无故不到教室者,班长必须向老师汇报。晚上10:30时不回宿舍者,宿舍长必须向辅导员老师汇报,辅导员依据实际情况与学生家长及时沟通。

  8. 学生连续三次不按时完成作业者,或者叫家长,或者把所缺作业补写10遍。

  9. 学生扣分达到5分者和考试三次不及格者,三次排名在后十名者,成绩明显下降者,要求家长和辅导员老师联系。

  10. 吸烟、酗酒、打架者,除按学院规定处理外,抄报乌师大存档,根据乌师大规定扣除学分。

  11. 平时注意维护公共卫生,注重个人日常行为规范,如:不注意卫生、着装不整、语言粗俗及举止不端庄等情况,视情节酌情减分。

  12. 宿舍卫生得零分者,值日生扣5分,宿舍卫生低于70分者,值日生扣2分。

  13. 违犯升旗纪律者扣5分。

  14. 连续三次100分者,加3分,连续三次成绩进步者,加3分。

  15. 一学期全勤者,加10-20分。

  16. 班级竞赛获奖者酌情加分或奖励俄文刊物。

  17. 参加院级比赛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奖励,并酌情加分;主动承担班内工作者,主动与外教交流,帮助外教并获得外教好评者,根据次数和情况酌情加分。

  所有扣分累加,送交乌师大,在乌师大的学分中扣除;所有加分累加, 在乌师大的学分中加分。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教室卫生具体要求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0-2010,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管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电话:0317-2128389  传真:0317-2128389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学院路  邮编:061001
为取得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 IE7.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字体设置为中。
对于IE8.0浏览器建议使用兼容模式浏览